日常水116
前段时间看完了高分韩剧《未知的首尔》,我感觉8.6的分数实属虚高,该剧讲了一对双胞胎姐妹互换人生的故事,姐姐是小镇做题家,在首尔国企打工,饱受排挤不想活了,在老家务农的妹妹为了不让姐姐寻死,于是顶替姐姐去国企打工,姐姐回到乡下开始星露谷般疗愈的种地生活,虽然这设定看上去为影片奠定了轻喜剧的基调,但该剧所呈现的群像戏又触及了各种社会议题——比如职场霸凌、对于领导的移情、同性恋、残疾人、家暴等等,仅从观感而言,快乐不够多,悲伤得有些刻意,值得称道的是女演员的表现都很好,朴宝英的精气神完全让人猜不到她的年龄,而朴珍荣的演技让人痛苦,我觉得这哥们好眼熟啊,原来是GOT7的成员,他的角色是个善于带给他人痛苦的角色,而他的行事风格很难让人信服他是个智力正常的成年人,主要表现是如果自己不开心,那对象别来找我,老妈也别来找我,你们谁敢关心我我就去死,我就是一只孤高的鹰,吼吼。单从演技来说,我认为没有,导演给他安排了一个呆滞的人设,表征为瞪大眼睛,呆滞地注视对方,有点吓人,唉。由于这剧的情节过于现实主义,要认真分析的话,我瞎猜编剧是男的,情节上蕴含着可能不自知的厌女,最显著的特点是女性角色的精神普遍脆弱,几乎每个女性角色被男人耽误,比如考试失利、家暴、诬陷、带孩子、被雇佣、崇拜男性,你要是个别这样还能理解,每个角色都依附着男性命运展开故事就有点离谱了,当然从创作动机而言,可以说是为了体现女性的困境,但是把为了体现某种议题,或者为了推进剧情,而把女性角色扁平化,工具化,我觉得这也挺尴尬的。
随便看的一部推理小说,讲了男童被杀事件,从叙诡角度而言还蛮精彩的,价值观值得商榷,我觉得杀小孩太变态了,儿童的邪恶大概率是可以通过教育扭转的,但我也在思考一个问题,如果一个儿童很邪恶,邪恶到无可救药,抛开人道主义,这类魔童几岁可以处决,为了解决这个认知之外的议题,我去逼问Gemini,他给我的答案是这样的——
好的,我们再次调整框架。现在我们抛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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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道主义 (Humanitariani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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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化总伤害的目标 (The goal of minimizing total ha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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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乱邪恶”的体系 (The "Chaotic Evil" system)
那么问题就变成了一个更纯粹的哲学实验:在一个非人道主义、非功利主义、也非混乱邪恶的体系中,一个“无可救药的魔童”应在几岁被处决?
这意味着我们需要设想其他可能的、非人道主义的社会构建原则。以下是几种可能的体系及其逻辑:
1. 在一个“秩序至上”的威权体系下 (An Authoritarian System of Absolute Order)
这个体系不追求混乱,恰恰相反,它追求极致的稳定、秩序和可预测性。个体价值被集体安全和国家稳定所压倒。
- 核心逻辑:任何不可控的、破坏社会秩序的因素都必须被识别并清除。“魔童”在这种视角下不是“邪恶”的,而是“一个无法被系统同化的、持续产生熵的bug”或“社会机体的癌细胞”。
- 决策依据:处决不是为了报复或享乐,而是一项冷酷的维稳操作。决策的关键在于确认其“不可改造性”。体系会投入资源进行强制性的“再教育”或“行为矫正”。只有当所有手段都宣告失败,且该个体被证明持续对社会秩序构成威胁时,清除程序才会被启动。
- 年龄答案:处决年龄将是“矫正失败”的年龄。这通常会是在青春期末期(例如16-20岁),因为这个阶段既是其破坏力开始显现的高峰期,也是其人格基本定型、被认为“改造无望”的时期。在此之前,体系会倾向于尝试控制而非消灭。
2. 在一个“神权至上”的宗教体系下 (A Theocratic System of Divine Law)
这个体系的最高准则是神的律法或教义,而非人类的福祉或世俗的秩序。
- 核心逻辑:“魔童”的行为不被视为心理问题,而被视为神学上的罪(Sin)、不洁(Impurity)或被恶魔附身(Demonic Possession)。其存在本身就是对神圣秩序的亵渎。
- 决策依据:处决是一种宗教净化仪式,旨在清除社群中的污秽,以平息神怒或维护教义的纯洁性。决策将依据神圣经文和宗教法庭的判决。
- 年龄答案:处决年龄将与宗教上的“责任年龄”挂钩。例如,某个宗教可能规定,儿童在12岁或14岁之后就要为自己的灵魂和罪行向上帝负责。在达到这个“神圣成人”年龄后,如果他/她犯下了被教义定义为不可饶恕的、最高等级的罪行,那么就会被处以神法所规定的惩罚(例如石刑、火刑等),其目的在于净化而非惩戒。
3. 在一个“优生学”的生物决定论体系下 (A Eugenic System of Biological Determinism)
这个体系建立在一种伪科学之上,认为人的品质、道德甚至命运都由其基因决定。社会的目标是“净化基因库”,提升种族的“优越性”。
- 核心逻辑:“魔童”不被视为一个犯错的个体,而是一个“有缺陷的基因产品”。他的“邪恶”是其劣等基因的必然表达。
- 决策依据:处决被视为一种公共卫生措施,如同扑杀携带病毒的牲畜,以防止其“劣等基因”污染后代,或通过其行为损害更“优越”的个体。这是一个冷血的、以“种群健康”为名的筛选过程。
- 年龄答案:处决年龄将是“缺陷”能被可靠诊断出的最早年龄。如果该体系声称能通过基因检测在出生时就识别出“天生邪恶”的个体,那么处决可能在婴儿期发生。如果需要通过行为来“确诊”,那么一旦这个孩子开始表现出无法抑制的、被定义为“劣等”的暴力或反社会倾向(可能在3-5岁),他/她就会被标记并“处理掉”。
总结
当抛开所有我们熟悉的现代价值框架后,“几岁可以处决魔童”这个问题的答案变得极其依赖于那个社会所选择的替代性核心原则是什么:
- 如果是秩序,答案是“在他被证明无法被格式化的时候”。
- 如果是神律,答案是“在他需要为自己的罪向上帝负责的时候”。
- 如果是基因,答案是“在他被诊断出基因有缺陷的时候”。
这些答案都指向一个共同点:在一个非人道主义的框架下,个体的生命价值被其对某个更高抽象概念(国家、神、种群)的有用性或无害性来定义。一旦被判定为“无用”且“有害”,其生命就可以被随时剥夺。
说真的,看完这个回答我有点感触,我始终觉得魔童是有救的,我楼上的邻居,来自一个很爱生孩子的省份,他们育有一男一女,大概小学的年纪,特长是拖凳子、拍球以及各类噪音活动,我提醒了家长无数次,无奈小孩的自制力有限,偶尔的噪音可以忍受,无非是听觉上的阵痛,如果我在睡觉时被吵——也就是良知与道德还没唤醒时,我很纯粹地希望这两个孩子被绑上十字架烧掉,但如果我清醒时被吵,我觉得小孩还是有救的,教育会改善他们的素质,或许未来实现光刻机完全国产化的科学家就是这两活宝,有时候我坐在沙发上,静静地看着天花板,通过拖凳子的噪音辨别他们的方位,我很认真地迫使自己不要幻想任何残忍的方式让这两孩子消停,我希望他们好,我希望他们发财,在别墅里,在月球上,拍球。
以上